500 座砲停在開封城外,沒有人下令搬進城:北宋末年的公文踢皮球,為何成了送給金兵的大禮?
靖康元年(1126年)十月十七日,金軍二度南下兵臨城下前夕,宋欽宗為了親自視察開封府的守城裝備,出城檢閱守城砲車。然而在演練過程中,因裝備保養不當或操作失誤,其中一輛砲車的木質槓桿當場折斷,掉落的巨石砸死了一名守城士兵。宋欽宗見狀臉色大變,隨即中斷演習並憤而離去。皇帝離開後,這500多輛已經部署在城外的砲車便無人看管。基層軍官詢問這批武器該如何處理,卻引發了北宋朝廷嚴重的官僚推諉:
• 兵部表示:「這要問上級,請去請示樞密院。」
• 樞密院回覆:「我們只負責決策,具體執行請找軍器監。」
• 軍器監則推託:「本部門的主管因為剛剛演習砸死人的意外,已經被撤職了,現在沒有人能負責!」
各部門公文旅行、互相推卸責任,最後這批武器被推給了臨時編組的「京城所」,但依舊沒有人敢下令把這500多輛砲車撤回城內或就地銷毀。
不久後,1126年底金兵大軍第二次南下,壓境包圍開封,直接在城外接收了這500多輛完好無損的砲車。
宋代的「砲」不是火藥時代的火砲,而是利用槓桿原理拋射石塊的投石機,在冷兵器時代是攻城與守城最重要的遠程武器。
大戰在即,常理的判斷很簡單:把砲運進城,架上城牆。可是接下來的日子,沒有任何一座砲動過。問題不出在戰術判斷,出在公文往返的路徑上。每個部門都找得到理由,說運砲不歸自己管。
用宋軍的砲,轟宋軍的城
金兵圍城、攻破開封城防時,用的正是原本留在城外的砲。投石機的物理性能沒有任何改變,改變的只有服務的對象。金人對宋軍的防禦技術並不陌生。
研究宋代財政的學者史樂民(Paul J. Smith)寫道,騎馬的金人與後來的蒙古人,一一掌握了中國的防禦技藝,宋軍的防線一道接一道化為烏有,冶鐵、攻城術甚至火藥的技術,一點一點滲透到草原。許倬雲談到蒙古圍攻襄陽,用回回炮手操作強力的拋射器,「合併中國與伊斯蘭兩種戰具於一役,在軍事史上有其劃時代的意義」。
開封城外的 500 座砲,等於把宋人最成熟的攻城工具,直接送到對手手上。結果眾所周知:金軍騎兵擊潰宋都,一路追擊皇室隊伍,南渡長江直到海上,1127 年國界重劃時,宋朝已經失去整個華北與西北。
分權的設計:每個部門都知道自己不管的是什麼
宋代制度的設計邏輯,是防止任何人手握完整的權力。許倬雲描述地方行政時說:「各級地方官員,都沒有封疆專閫的完整權力。同一級的官員,不是僅有一個首長,或則各有職守(如漕運、提刑、管軍的使職),或則副貳相參(如同知、通判)。」中央同樣如此,財政歸三司,軍事歸樞密院,行政歸中書門下,各管一塊。邊界有多硬,從王安石變法就看得出來。史樂民指出,改革派要推動新政,得打破財政、軍事與行政權力之間的傳統界線,把新設的財政機構直接放在行政部門監督之下,還得繞過掌管軍政的樞密使文彥博等反對者,直接下達命令。變法這種政治大工程,才有本事跨越部門邊界。開封城外的砲車沒有人願意越線,並不令人意外。
宋代並不缺後勤能力
沒有人把砲運進城,也不是因為宋朝缺乏後勤本事。史樂民記錄過宋代的「入中」制度:朝廷為了降低邊防軍隊的糧草運費,招募商人負責供應,再以鹽、香料與茶等專賣品的憑證支付。馬匹與軍隊之間,則靠一圈環繞帝國邊界的驛站網絡串連,驛站按固定間隔為人與牲畜供應食宿,史樂民稱之為長途運輸最好的行政解答。一個能設計出商人自備運輸、以專賣憑證結算的國家,能在綿延數千里的邊界沿線布置驛站,卻搬不動開封城外的 500 座砲。差別不在能力,在於有沒有人受命。長程後勤有明確的主管機關和給付辦法,臨時調度城外的砲,兩者都沒有。
官僚機器的心理:每一句回覆都有「依據」
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寫過官僚機器的困境:機器很難調和個人的主動性與運作機制,往往給主動性很小的空間,卻給扼殺它的惡意企圖很大的空間。挫折感與無力感由此而生,進而養成一種習慣,專愛尖刻批評別人的努力。
米爾斯(C. Wright Mills)的《社會學的想像》則形容官僚眼裡的世界:「是一個依固定規則處理事實的世界。」
套回開封的故事,兵部、樞密院、軍器監、京城所、駕部的每一句回覆,幾乎都找得到規章依據。沒有哪個官員違法,沒有哪個部門失職,每個承辦人都只是確切地做了一件事:把責任留在自己的邊界之外。
例外狀態:最需要有人破例的時刻
德國法學家施密特(Carl Schmitt)談過主權者的決斷。傳播學者溫斯羅普-楊(Geoffrey Winthrop-Young)如此轉述:一方面,主權者有能力中止資訊的處理流程,在平常規範之外行動;另一方面,人們害怕中止之後會發生什麼,這種恐懼逼著大家繼續照章處理。
開封城外的砲,正卡在兩者之間。
照常規,砲應該各歸各的主管;照例外,該有人破例下令,不管歸誰管,先運進城。
徽宗與欽宗未必知道砲的細節,一套精密的官僚系統,讓最高決策者連該不該破例都無從得知。
拉圖(Bruno Latour)對施密特的批評,倒是替我們指了另一條路:他認為例外狀態不是政治危機的特定時刻才出現,而是處處都在,重點在消除那些看似非得靠「例外之人」出面拯救的情境。
守城備戰本來就是日常業務,若有哪個部門把運砲編進年度的例行事項,就不必等金兵兵臨城下,更不必等皇帝出面。
制度寫得越細,越需要有人負責接縫
這個故事距今將近 900 年,政府機關裡的人讀起來絕對不會感到陌生,在台灣的公務機關,公務員入職最重要的任務不是學會怎樣辦理業務,而是要學會辨識哪些是自己所在單位的業務,遇到似乎是有似乎不是的業務,就要先申請「改分」--把公文改分配到其他單位,希望有哪個菜鳥公務員會傻傻分不清楚就自己承擔辦理了,或者就是各單位之間展開如北宋末年的推諉大戰,希望任務不會落到自己頭上。
跨部門協調的僵局、權責不明的灰色地帶、問題當前卻沒人願意踏出業務框架,這些情形從未至今消失,只是部門名稱與法規依據換了新的版本。
分權制衡沒有錯,讓宋朝 300 年間沒出現唐代那種節度使割據的局面。
然而問題出在劃分的單位越多,雖然可以給的「官職」也會越多,但條文就要寫得更細,如此一來,部門之間的接縫就會越多,每一道接縫都需要指定一個人負責。開封城外的 500 座砲,只差沒有人被指派去管那道接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