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法修正:鄉林集團賴正鎰看好政策,但強調需要具體獎勵措施
面對立法院三讀同意《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正草案,新條款要求新建的建物 屋 頂必須配置太陽能發電設施, 鄉林集團 的董事長兼全國商總主席 賴正鎰 表示歡迎並贊同此項政策。他認為這是向可再生能源發展邁進的一大步,也為台灣未來的能源策略注入新的活力。 然而,他也提出對施政建議,敦促政府儘快制定相關的子法規,以進一步明確實施細節。 賴正鎰 主席希望政府能提供至少2%的容積獎勵給 建商 ,以鼓勵更多業者參與。他指出,對於大多數建築商來說,太陽能板及儲能設備的投資成本相對較高。因此,他堅信政府必須提供具體的獎勵方案,否則可能不會有 建商 願意投入這項工作,「一定要有獎勵,沒獎勵應該沒有人想做」,他如此強調。 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 屋 頂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但相關子法還要經過經濟部及內政部營建署等跨部門討論。 賴正鎰 說,這是很好的綠能政策,講了20多年終於實現,好處多多,像是 鄉林 在好幾年前就開始在社區頂樓加裝太陽能板,並透過大量綠化,甚至在頂樓或露臺設置「空中菜園」,並申請綠建築,在 新案 推出前就有納入規劃設計,頂樓在施作太陽能板 屋 頂時,就做好防水層,讓大樓社區管委會不需要做二次施工,不僅 屋 頂隔熱,還能做到減少碳排、生產綠能等好處。 賴正鎰 以 鄉林建設 正在興建中的彰化員林 新案 「 鄉林 圓頂」為例,在規劃之初就有設定在頂樓加裝太陽能板模組,330W太陽能板共132片,平均每月發電約4500度,發電電力相當16個家庭用電需求,目前規劃發電後供給社區公共區域電燈與電梯等供電使用,若有剩餘再考慮賣給台電,增加社區收入,對於尋求環保與能源效益的買房者,應該更具有吸引力,間接提高房 屋 建物的價值。 不過,他也指出,太陽能板建置的成本高,還需要日照分析及裝設方位討論等問題,若是旁邊有其他超高樓層的建築物,可能就會被阻擋日照,造成太陽能板無法充分發揮效益等問題,有些硬體及電力傳送等技術問題,都要考驗建築設計師在設計規劃的功力,還要考量到建築物的整體美觀,架設建材及住戶安全標準等問題。 他認為,母法通過修訂後,但相關子法還沒訂定,沒有那麼單純,因為還可能涉及營建法規,太陽能板屬於附加設施,要裝設在頂樓,也必須要有足夠空間,如果立法通過後,在多數 建商 還沒有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