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改革 : 王俊雄 - 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作者:王俊雄
這篇文章想問:在台灣社會,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工作人員,該怎麼稱呼?
這個問題來自某些經驗的組 合。1990年代初,那時我剛從美國取得碩士回台,還沒開始教書、正在事務所上班時,有一次出差去香港,與機上鄰座美國中年婦人攀談,言談中她問我是在做 什麼的?我回答:「I am an architect.」,她「Oh!」的回答聲中明顯流露出敬佩的意思。於是我們聊到了萊特與芝加哥建築,這次換我訝異於像她這樣非專業背景的人對美國建 築史的如數家珍。
然而接下來的經驗,就很難令人覺得舒服。在一次少有的家族大聚會中,碰見許多很久沒見與更多從來沒見過面的親戚,每 個人總是問:「你現在從事什麼行業啊?」剛開始,我不假思索用飛機上那一套回答,不過是中翻英:「我是建築師」。結果想不到引起一陣小騷動:「哇!建築師 不是很難考嗎?你考上了,那以後一定賺大錢囉!」我尷尬地解釋我還沒考上建築師執照。但最難的部分是,讓他們瞭解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人員,按照西方 社會的習慣,是可以被稱呼為建築師。在費盡解釋的同時,我突然找不到自己的專業認同,我疑惑地想,如果我不是建築師,那我是什麼?
隨 著我轉入學校專任教職,以「老師」取代「建築師」後,我沒有再遇上這樣尷尬的認同危機。直到1997年前後,在建築師雜誌擔任編輯委員期間,與幾位同好企 劃了一個「社區建築師」特輯,來反映當時台灣社區營造運動因政府大舉介入而產生轉變的新時勢。沒想到該特輯刊出後,幾位參與的編輯委員有一天被「請」到建 築師公會,面見公會高層。雖然氣氛有些詭譎,但開會過程實際上也非常順利簡短,在不是表達地很清楚的說明過程中,公會代表再三強調「建築師」三個字根據建 築師法為法定名稱,不得使用在沒領有建築師執照的人員身上,因此使用社區「建築師」來稱呼從事社區營造的建築工作者並不適當的,請我們下次不要再犯云云。 再加上之前之後身旁的某些「建築專業工作人員」朋友的遭遇,我終於悟識到,英文的」I am an architect.」在台灣是不能直譯為:「我是建築師」,其結果不但將引起大眾誤會,還有觸法之虞。然而,台灣的建築師專業制度不是移植自西方嗎,怎 麼會產生這種西方所無的問題呢?如果英文的」I am an architect.」不能直譯為:「我是建築師」,那又該翻成什麼呢?
如 果我們不想用一些枝微末節的技術性理由來搪塞地回答,我想這個問題裡包含的「知識/權力」構造,似乎才是最關鍵的。首先,從歷史的過程來看,「建築師執 照」是西方社會遲至十九世紀末才開始建構的專業制度 ;在此之前,「建築師」一詞早從文藝復興以來已被使用達數百年之久。也就是說,建築師的概念發明在先,給建築師頒授執照的制度建構在後;這似乎也是為何西 方社會用詞會區別出」architect」與」licensed architect」之緣故。而在許多相關研究者的著作裡也指出,西方社會之所以會發明與施行建築師執照制度,其實與因應產業資本主義的發展有關。在產業 資本主義生產體系裡,為了進行生產分工與應付層出不窮的都市空間危機(用台灣的話語簡單地說,其實就是「現代化」),國家與專業者聯手打造了建築師專業制 度,國家藉此進行現代化取得統治正當性,而專業者取得權力與地位並得以進行專業知識與經濟的壟斷 。建築師執照的建制因此是一個「知識/權力」的建構過程。而其結果是,只有某些經過篩選認可的、特定的專業人士,才能取得專業執照;同時,某些不被制度認 可、但可能專業能力優良的人士也就此被驅逐在外了。
其次,這樣深陷於「知識/權力」關係的專業制度,隨著資本主義的全球擴張,往往被 移植到一心想要追求現代化的非西方社會,從而激烈地改變了這些社會的建築運作與空間構成。之前我曾為文討論,近代中國如何在1938年開始施行建築師專業 制度,其過程之「知識/權力」交互運作,絲毫不遑讓於西方社會 。我們也理解到,隨著建築師執照的頒授,未符合現代專業標準的人士,如在傳統社會擔任建築師工作的大木匠師,從此就不能是「建築師」了。因此建築師專業制 度施行的後果之一,即是傳統建築技藝與相關知識的片片剝落。二次戰後,隨著國民政府統治的到達台灣,這部沒有經過中國公民社會討論過的建築法,接著又在沒 有經過台灣社會的任何討論下,在台灣施行,台灣社會因此才有了建築師執照制度。最後,建築師執照制度在台灣施行之後,即以難考著稱;建築師考試在台灣雖由 考試院掌理,但其難考上原因,一般認為與既得利益者作梗有關 。且取得建築執照的人,在取得專業特權達致名利雙收之餘,又藉國家之力對「建築師」名號進行壟斷,台灣社會因此才會出現「沒有名字的人」。
從 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看到,台灣建築界之所以會出現一群「沒有名字的人」,可以說是一種追求「移植現代性」的社會的普遍現象。這種社會擅長不加判斷地、以去 歷史且去社會文化的方式橫植西方社會各種體制,在缺乏充分目的與內部條件支援下,其結果常常是扭曲錯位,不但落得任人從中撈取利益,且造成文化失衡與認同 危機。其弊害似乎得仰賴社會內部藉著公共領域的健全,發展出批判專業的觀點與能力,才能挽救。在西方社會,專業制度的發展過程,往往伴隨著批判專業能力的 發展,兩相較勁之下,雖然還是造成了許多不公義的現象 ,但其情況還是比普遍缺乏專業批判意識與作為的非西方社會要好多了。
讓自己捆限在「知識/權力」體制中侈言改革與進步,往往自身就是改革與進步的絆腳石。很體制化、很ㄍ的台灣建築界,該還給這些「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工作人員」一個名稱吧!更重要地,藉此解放建築,而且讓自己也自由吧!
>>相關討論
::王俊雄 - 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阮慶岳 - 請不要叫我建築師 ::
這篇文章想問:在台灣社會,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工作人員,該怎麼稱呼?
這個問題來自某些經驗的組 合。1990年代初,那時我剛從美國取得碩士回台,還沒開始教書、正在事務所上班時,有一次出差去香港,與機上鄰座美國中年婦人攀談,言談中她問我是在做 什麼的?我回答:「I am an architect.」,她「Oh!」的回答聲中明顯流露出敬佩的意思。於是我們聊到了萊特與芝加哥建築,這次換我訝異於像她這樣非專業背景的人對美國建 築史的如數家珍。
然而接下來的經驗,就很難令人覺得舒服。在一次少有的家族大聚會中,碰見許多很久沒見與更多從來沒見過面的親戚,每 個人總是問:「你現在從事什麼行業啊?」剛開始,我不假思索用飛機上那一套回答,不過是中翻英:「我是建築師」。結果想不到引起一陣小騷動:「哇!建築師 不是很難考嗎?你考上了,那以後一定賺大錢囉!」我尷尬地解釋我還沒考上建築師執照。但最難的部分是,讓他們瞭解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人員,按照西方 社會的習慣,是可以被稱呼為建築師。在費盡解釋的同時,我突然找不到自己的專業認同,我疑惑地想,如果我不是建築師,那我是什麼?
隨 著我轉入學校專任教職,以「老師」取代「建築師」後,我沒有再遇上這樣尷尬的認同危機。直到1997年前後,在建築師雜誌擔任編輯委員期間,與幾位同好企 劃了一個「社區建築師」特輯,來反映當時台灣社區營造運動因政府大舉介入而產生轉變的新時勢。沒想到該特輯刊出後,幾位參與的編輯委員有一天被「請」到建 築師公會,面見公會高層。雖然氣氛有些詭譎,但開會過程實際上也非常順利簡短,在不是表達地很清楚的說明過程中,公會代表再三強調「建築師」三個字根據建 築師法為法定名稱,不得使用在沒領有建築師執照的人員身上,因此使用社區「建築師」來稱呼從事社區營造的建築工作者並不適當的,請我們下次不要再犯云云。 再加上之前之後身旁的某些「建築專業工作人員」朋友的遭遇,我終於悟識到,英文的」I am an architect.」在台灣是不能直譯為:「我是建築師」,其結果不但將引起大眾誤會,還有觸法之虞。然而,台灣的建築師專業制度不是移植自西方嗎,怎 麼會產生這種西方所無的問題呢?如果英文的」I am an architect.」不能直譯為:「我是建築師」,那又該翻成什麼呢?
如 果我們不想用一些枝微末節的技術性理由來搪塞地回答,我想這個問題裡包含的「知識/權力」構造,似乎才是最關鍵的。首先,從歷史的過程來看,「建築師執 照」是西方社會遲至十九世紀末才開始建構的專業制度 ;在此之前,「建築師」一詞早從文藝復興以來已被使用達數百年之久。也就是說,建築師的概念發明在先,給建築師頒授執照的制度建構在後;這似乎也是為何西 方社會用詞會區別出」architect」與」licensed architect」之緣故。而在許多相關研究者的著作裡也指出,西方社會之所以會發明與施行建築師執照制度,其實與因應產業資本主義的發展有關。在產業 資本主義生產體系裡,為了進行生產分工與應付層出不窮的都市空間危機(用台灣的話語簡單地說,其實就是「現代化」),國家與專業者聯手打造了建築師專業制 度,國家藉此進行現代化取得統治正當性,而專業者取得權力與地位並得以進行專業知識與經濟的壟斷 。建築師執照的建制因此是一個「知識/權力」的建構過程。而其結果是,只有某些經過篩選認可的、特定的專業人士,才能取得專業執照;同時,某些不被制度認 可、但可能專業能力優良的人士也就此被驅逐在外了。
其次,這樣深陷於「知識/權力」關係的專業制度,隨著資本主義的全球擴張,往往被 移植到一心想要追求現代化的非西方社會,從而激烈地改變了這些社會的建築運作與空間構成。之前我曾為文討論,近代中國如何在1938年開始施行建築師專業 制度,其過程之「知識/權力」交互運作,絲毫不遑讓於西方社會 。我們也理解到,隨著建築師執照的頒授,未符合現代專業標準的人士,如在傳統社會擔任建築師工作的大木匠師,從此就不能是「建築師」了。因此建築師專業制 度施行的後果之一,即是傳統建築技藝與相關知識的片片剝落。二次戰後,隨著國民政府統治的到達台灣,這部沒有經過中國公民社會討論過的建築法,接著又在沒 有經過台灣社會的任何討論下,在台灣施行,台灣社會因此才有了建築師執照制度。最後,建築師執照制度在台灣施行之後,即以難考著稱;建築師考試在台灣雖由 考試院掌理,但其難考上原因,一般認為與既得利益者作梗有關 。且取得建築執照的人,在取得專業特權達致名利雙收之餘,又藉國家之力對「建築師」名號進行壟斷,台灣社會因此才會出現「沒有名字的人」。
從 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看到,台灣建築界之所以會出現一群「沒有名字的人」,可以說是一種追求「移植現代性」的社會的普遍現象。這種社會擅長不加判斷地、以去 歷史且去社會文化的方式橫植西方社會各種體制,在缺乏充分目的與內部條件支援下,其結果常常是扭曲錯位,不但落得任人從中撈取利益,且造成文化失衡與認同 危機。其弊害似乎得仰賴社會內部藉著公共領域的健全,發展出批判專業的觀點與能力,才能挽救。在西方社會,專業制度的發展過程,往往伴隨著批判專業能力的 發展,兩相較勁之下,雖然還是造成了許多不公義的現象 ,但其情況還是比普遍缺乏專業批判意識與作為的非西方社會要好多了。
讓自己捆限在「知識/權力」體制中侈言改革與進步,往往自身就是改革與進步的絆腳石。很體制化、很ㄍ的台灣建築界,該還給這些「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工作人員」一個名稱吧!更重要地,藉此解放建築,而且讓自己也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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