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覽館弊案宣判 七學者重判
中廣 更新日期:2009/11/20 21:35
扁家弊案衍生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涉嫌洩露評委名單的前內政 部長余政憲,法官依圖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且支付500萬元處分金,以及12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至於,七名擔任評選委員的 學者,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重刑,同時追繳沒收賄款。
南港展覽館弊案,牽涉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和扁嫂吳淑珍,郭銓慶為了取得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拿了9千萬元給吳淑珍,同時也用50到150萬元的金額行賄評選委員,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則是接受扁嫂指示,洩露評選委員名單。
郭銓慶和吳淑珍的部分併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則是以圖利罪,判處余政憲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且支付公庫500萬元,緩刑期刑付保護管束,服120小時的義務勞務。
至 於,七名擔任評選委員的學者,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同時追繳沒收的賄款。這七人包括成大、北科大、逢甲、淡江和文化建築或者土木科系的教 授、副教授,他們被檢方查出,收受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50到150萬元不等賄款。雖然七名教授都否認收賄,也不認識送錢行賄的力拓公司高層,不過,台 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查出金錢流向,因此,認定七名被告有罪,分別重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還要追繳沒收賄款。其中被判最重的 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最輕的則是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
由於七名被告在建築界和土木工程方面,有一定學術地位,也頗具知名度,卻被查出不法,法官重判以示懲戒,這項結果也讓7個人的形象受創。
扁家弊案衍生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涉嫌洩露評委名單的前內政 部長余政憲,法官依圖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且支付500萬元處分金,以及12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至於,七名擔任評選委員的 學者,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重刑,同時追繳沒收賄款。
南港展覽館弊案,牽涉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和扁嫂吳淑珍,郭銓慶為了取得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拿了9千萬元給吳淑珍,同時也用50到150萬元的金額行賄評選委員,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則是接受扁嫂指示,洩露評選委員名單。
郭銓慶和吳淑珍的部分併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則是以圖利罪,判處余政憲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且支付公庫500萬元,緩刑期刑付保護管束,服120小時的義務勞務。
至 於,七名擔任評選委員的學者,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同時追繳沒收的賄款。這七人包括成大、北科大、逢甲、淡江和文化建築或者土木科系的教 授、副教授,他們被檢方查出,收受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50到150萬元不等賄款。雖然七名教授都否認收賄,也不認識送錢行賄的力拓公司高層,不過,台 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查出金錢流向,因此,認定七名被告有罪,分別重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還要追繳沒收賄款。其中被判最重的 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最輕的則是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
由於七名被告在建築界和土木工程方面,有一定學術地位,也頗具知名度,卻被查出不法,法官重判以示懲戒,這項結果也讓7個人的形象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