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建築師:喬治·埃德蒙治·斯特里特 George Edmund Street
喬治·埃德蒙治·斯特里特(George Edmund Street,1824 年6 月20 日-1881 年12 月18 日)
簡介
喬治·埃德蒙治·斯特里特是英國維多利亞時期哥德復興建築大師,兼具教堂設計與重大公共工程,其代表作為倫敦史特蘭德的皇家法院大樓(Royal Courts of Justice)。他以嚴謹的歷史考證與大膽使用彩磚與石材對比聞名,對教會建築復興運動有深遠影響。
早年與教育
斯特里特生於埃塞克斯郡伍德福德(Woodford),家中排行第三。1839 年中學畢業後短暫從事父親律師事務,1841 年轉往漢威斯特(Winchester),投身歐文·布朗·卡特(Owen Browne Carter)建築師事務所學徒。隨後五年,他在倫敦大師喬治·吉爾伯特·斯科特(George Gilbert Scott)門下磨煉,深研哥德式語彙,並於1849 年自立門戶,啟動個人職業生涯。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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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沃爾郡比斯科維教堂(Biscovey Church,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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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獨立設計,奠定他在教堂修復與新建領域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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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Philip & James教堂(North Oxford,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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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主教威爾伯福斯(Samuel Wilberforce)委任,採用早期英國哥德式造型,兼具裝飾彩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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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詹姆斯小堂(St James the Less, Westminster,1858–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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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以紅磚配黑磚條紋,內部亦有多色磚雕與彩繪,塔樓靈感源自熱那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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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法院大樓(Royal Courts of Justice,1868–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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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特蘭德最具標誌性的公共建築,規模宏大,內外以哥德拱券、雕飾與柱廊營造法庭莊嚴氣氛,完工後成為英國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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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大教堂中殿(Bristol Cathedral Nave,1869–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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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大教堂中殿重建,兼顧結構力學與歷史風貌,展現他在大尺度空間處理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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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特徵
斯特里特深受教會學會(Ecclesiological Society)與牛津運動影響,堅持哥德建築的「真實」與歷史準則。他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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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彩磚(Constructional Polychromy):紅、黑磚與石料交替組合,形成鮮明條紋與幾何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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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究拱券與柱式:嚴格仿造中世紀原型,但在細部雕刻與比例上融合維多利亞時代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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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繪壁畫與馬賽克:早期親自參與室內繪飾,推動建築師與裝飾一體化之理念。
社會職務與著作
— 1866 年當選英國皇家建築師協會院士(FRIBA)
— 1871 年成為皇家學院(Royal Academy)建築學教授
— 1855 年出版《北義磚與大理石建築》(The Brick and Marble Architecture of Northern Italy)
— 1865 年發表《西班牙哥德建築》(The Gothic Architecture of Spain),推廣海外哥德復興樣板
晚年與遺產
斯特里特晚年致力於皇家法院大樓施作,因勞累過度於1881 年逝世,葬於西敏寺。他的建築事務所由長子亞瑟·埃德蒙·斯特里特(Arthur Edmund Street)續業,並完工多項遺留工程。後世對他「彩磚條帶」的稱呼甚至戲譏為「斑紋培根風格」(Streaky Bacon Style),但正是這種大膽用色,成就了維多利亞哥德復興的高峰。斯特里特對英國教堂與公共建築的影響,奠定了19 世紀後期哥德式復興的典範。